1设备验收管理
1.1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预防性试验、检验的变电设备,变电运行部门应按有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南方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设备验收。
1.2变电设备应经验收合格,符合运行条件的,才可投入电网运行。
2设备维护管理
2.1变电运行部门应制定年度、月度设备维护计划,定期监督、检查变电站设备维护工作的开展。
2.2设备维护计划主要参照有关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等制定。
2.3变电运行部门应制定各变电站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并按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开展设备维护工作。
2.4变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设备维护分工原则,做好日常设备维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维护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工作。
3设备缺陷管理
3.1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分为三大类:
a)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者。
b)重大缺陷。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c)一般缺陷。短时之内不会发展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3.2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
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受理分析、处理、验收、反馈6个环节,如图2所示。变电运行部门应依据上述流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标准”,明确所属各部门、人员在缺陷跟踪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3.3缺陷管理的一般规定。
变电运行部门应及时安排缺陷处理。原则上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重大缺陷一周之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半年内安排处理。因客观原因暂不具备条件处理的缺陷,应进行跟踪。
部分重要设备的缺陷(如500KV主变压器),属于重大缺陷。但暂不影响设备运行的,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进行跟踪,积极创造条件处理。
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及时上报。
变电运行部门应每月对设备缺陷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
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管理
4.1变电设备应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公司Q/CSG10007—2004和Q/CSG10008—2004规定的项目、周期进行试验或检验。对于已开展状态检修的设备,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Q/CSG10010—2004执行。
4.2变电运行部门应掌握所辖设备的试验、检验周期和年度、月度设备试验、检验计划。
4.3定期检查的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冷却器、备用电源切换装置、高频通道、重合闸、中央信号系统、直流系统、事故照明、设备室通风装置、自动化设备等。
4.4定期轮换的设备一般包括:备用的变压器、站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直流电源、备用电源等。
4.5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轮换试验,应安排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安全措施。轮换试验结果应及时记入有关记录薄中。
4.6变电运行部门应保存完整、齐全的设备试验、检验记录,并分类归档。
5设备状态评价管理
5.1变电运行部门应依据南方电网公司Q/CSG10010—2004对变电设备进行状态评价。
5.2应结合设备运行状态及时进行设备状态评价,并提出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填写有关设备状态评价表,每半年对所管辖的变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状态评价及汇总工作。
5.3应依据设备状态评价结果指导巡视、维护、试验、检验及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
5.4设备状态评价宜采用计算机数据库管理,便于设备运行数据及时添加和更新。
6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管理
6.1变电运行部门应在设备状态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建议。
6.2变电运行部门应根据上级批准的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计划,组织或督促完成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工作任务。
6.3变电运行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汇报。